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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ell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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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版GMP返工、回收问题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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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8-9 08: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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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9 08: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要做3批以上验证,才可返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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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9 08: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粗头细粉尾料的问题,加到下一批生产,是不是生产日期要按尾料原来的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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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10: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鸡 发表于 2012-8-9 08:47
就是粗头细粉尾料的问题,加到下一批生产,是不是生产日期要按尾料原来的生产日期。

我的理解(不知对否),GMP只规定了回收要这样做,粗头尾料属不合格品,归属返工。如果时分装的颗粒剩余最后尾料加入下批总批,属于回收,应尾料日期定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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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9 11: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收要简单的多,返工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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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12: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ongengshu 于 2012-8-9 12:01 编辑

回收因要涉及生产日期按尾料时间定问题,现场管理易出错,象分装工序尾料这种,我倾向于粉碎后加入下批制粒,而不是加入下批总混。(只要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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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17: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的是  颗粒回收是要做相应的风险评估后才能加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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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8 21: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颗粒剂,是要求粒度的,实际生产中不一定全部都是颗粒状,还有部分粉末~~~所以他只选择颗粒,所以收率80%, 有时可能还不到80%。要提高颗粒合格的收率,就得从制粒设备和粘合剂方面下功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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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28 22: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细粉多了直接影响装量差异,多数情况是将细粉二次制粒混入本批,少量细粉弃去,但这是违背GMP的,楼主所讲的稳定性研究是做给监管部门看的,实际作者研究的有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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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2 00: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认同楼主对“二 2、关于尾料加入量的理解”的理解。压片不合格再粉碎成细粉,再湿制粒,本身已改变了原工艺,如外加崩加剂、滑料等参与了湿制粒,可看成是再加工。法规不允许且存在极大的风险,验证只是一种不得已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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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2 07: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认同楼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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