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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求助:产品注册证到期,凭受理通知单能否正常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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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1 09: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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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我公司某品种产品注册批件到期,此前听到一些说法:凭再注册受理通知单可以正常生产销售。但是,市场部反馈,目前客户不接受这种说法,除非能找到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否则,只认注册批件的时间节点。

请各位大大帮忙,我现在暂时没找到相关法律文件有明文规定:药品注册批件到期,再注册批件未下来前,凭再注册受理通知单可以正常生产销售。但关键是,此前我公司提交资料时间是按规定提交,只是审批时间有点长,后来,接到反馈说提交的资料不全,给退回来了。需补齐后重新提交(这事儿是生产技术部在负责,我们质量部未负责此事)。但是,原注册批件有效期已过。
现在市场部的同事要我们质量部开证明。找相关法律文件的支持,可惜,我暂时没找到。(今天才找到我们说这事儿。)请各位高手大大帮忙指点一下!十分感谢!@yuansoul @仲夏秋夜云 @巴西木 @愚公想改行 @毒手药王 @大呆子 @石头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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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21 09: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催的好急,搞得我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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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4-21 10: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期之前生产的可以销售
到期之后生产的不可以
再注册时可能还涉及到提高标准的问题
无论如何
过期即无效
只是有些辅料大家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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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1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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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4-21 10: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药监局开证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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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1 10: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再注册的时候全国范围进度滞后,当时是特殊情况总局统一可以,现在好像不行了。毕竟是不合规,而且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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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1 10: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你得看你申报的时间是不是在6个月之前申报的,因为审批耽误的你再注册,你可以至省局打个证明,是可以继续生产,如果不是,你得靠关系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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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21 1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省局注册处咨询、办理。
不过,有的地方,即使有药监局证明也不好使,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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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4-21 11: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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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使用受理单只是在特定时间的应急措施,从2007年第一批文号到期至2010年09月普遍没有再注册批件下发,也只有这一段时间使用了通知单。2010年之后,批件基本做到了及时下发,也就不存在使用受理单的问题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1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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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21 11: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大大!目前总结,结论是,过期了不能生产和销售。找省局开证明这种事情,就算能办下来,省内可能还好说一点,其它省份不认可,也没用。只能等批件下来了。@大呆子 @愚公想改行 @yuansoul @hongwei2000 @多米ING @pontif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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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省局开证明 下游药批、零售、医院不认也不好使呀 当然被发现也是不容易的 但一旦发现可能麻烦就大了 尤其要是哪天被媒体发现了 你再是个大企业 后果可想而知 当然现在药监应该也不至于会给你开这种说明 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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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4-21 11: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左司马 发表于 2015-4-21 11:21
谢谢各位大大!目前总结,结论是,过期了不能生产和销售。找省局开证明这种事情,就算能办下来,省内可能 ...

再省局开证明
下游药批、零售、医院不认也不好使呀
当然被发现也是不容易的
但一旦发现可能麻烦就大了
尤其要是哪天被媒体发现了
你再是个大企业
后果可想而知
当然现在药监应该也不至于会给你开这种说明
顶多有个受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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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关键是,省局不一定会开证明给你。而且,开了证明,人家也可以不接受。因为,毕竟,那个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正式的批件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发表于 2015-4-2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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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1 11: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理只能证明接收了材料,即使通过了,再注册时间也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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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受理通知单我们有,可惜,也只有这个。  发表于 2015-4-2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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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1 12: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5-4-21 11:00
可以

不可以,使用受理单只是在特定时间的应急措施,从2007年第一批文号到期至2010年09月普遍没有再注册批件下发,也只有这一段时间使用了通知单。2010年之后,批件基本做到了及时下发,也就不存在使用受理单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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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查到了,后来又发了个文,从2010年10月1日起就无效了。  发表于 2015-4-2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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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1 12: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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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1 20: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5-4-21 10:07
到期之前生产的可以销售
到期之后生产的不可以
再注册时可能还涉及到提高标准的问题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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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1 20: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局很难给你开证明,还是速度补资料,请注册处尽快审批发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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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不过,销售的说现在很急,今天,我们总经理和受权人一起去省局了。希望,能快一点吧。  发表于 2015-4-2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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