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570|回复: 29
收起左侧

[蒲园轶事] 【瞎想】一致性评价中遇到的尴尬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5-9-24 17: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仲夏秋夜云 于 2015-9-24 17:48 编辑

【瞎想】一致性评价中遇到的尴尬


废话不多说了,小妖就是没事儿的时候想想,一致性评价,企业想做,遇到以下问题该怎么办?求教各位蒲友。


1、参比制剂
参比制剂怎么来?在原先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中,总局明确表示会有参比制剂确立的指导原则出台,但眼看着2015年大限之日到来,参比制剂确定原则依然不明朗。很多企业在依靠“沟通”解决这个问题。
在小妖看来,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出发,这先后考虑顺序似乎应该是:原研进口→原研原产→原研授权→同类其他品牌→国内仿制推选产品→同作用机理其他产品。这个顺序仅仅是个人理解。有人把原研原产排在原研进口前面,认为国外的原产更具有原研药的代表性等等。小妖只不过是觉得,原研进口,因为经过了中检院的手,所以各方面资料数据比较全,评价过程中更有利于工作罢了。当然,不少企业也会问,即便有原研原产、原研进口,我都不想用,我想用原研授权的可以吗?因为印度的便宜啊~关于这点,还真是不好回答。所以就有了各种“沟通”。
有原研原产、原研进口、原研授权的,这些仿制药企业还是运气好的。
原研产品全世界退市了,市场上已经购买不到的怎么办?
同品种仿制品确定哪家作为参比制剂,谁说了算?
同品种的仿制品有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呢?
如果原研退市,仿制品只有一家生产怎么办?自己和自己比较?


2、结果预期
当年,上一次集中审评,以及在2004年前为了新药保护,一条叫做“仿制药质量标准不低于原研”,这句话甚至在部分实践过程中演变成了“申报标准不低于已上市产品”。于是乎,很多质量标准莫名其妙地越变越多。我曾经给这种情况取了个名字,叫做过度研发。提高含量也就罢了。有时候,总杂质的含量从1.0%一点点被提高到了0.1%,但事实上对于口服制剂来说,非特征性、安全性的杂质指标是1%还是0.1%根本就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即无关安全又无关有效性,也不见得能反映出批次质量的一致性,因为有时候你还的看检测方法、设备是否能达到要求。还有一些产品,增加了检测项。对于原研药不控制的杂质,仿制药开始进行控制,而且越控制越多。实在不行了,有人提出了增加无谓的检测项。经典例子便是将颗粒剂过筛,测颗粒均匀度。因为颗粒剂是水溶服用的,原本颗粒均匀度并非影响药效和质量的标准,但为了“质量标准不低于原研”,所以当年有人把这项加了进去。结果是什么呢?
结果是,在一场场疯狂的仿制药不低于原研标准的研发目标下,有人改进了溶出测定方法。药典收纳了国内生产品种的质量标准。然后你会发现,有部分原研药,根据药典收纳的方法检测,不合格了。
首先,小妖要说,目前所谓的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建议用溶出曲线的方法,也仅仅是推荐方法,监管部门没说四条曲线代表一切。其次,如果口服固体制剂在质量标准上有溶出项目的话,也仅仅是单点、双点。在规定时间点的溶出情况不一致,不代表四条曲线对不上。因为四条曲线的溶剂,测定方法和药典上该品种的溶出项检定方法不一定是一样的。
但企业就会有这样的疑问,根据药典同一方法进行测定,原研药是不合格的,也就是说和仿制药是不一样的。但用推荐的四条曲线,也许是可以做到一样的。
那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我是评价出一致还是不一致才合理呢?如果根据四条曲线结果,是可以一致的。那么药典标准和方法下,原研药在单点或双点情况下不一致,是不是说明测定溶出曲线的方法其实针对性不强,看不出仿制药和原研药的差异呢?


3、目录分类
原本评价这件事是一个科学性事件。我们要保障患者安全,国民利益。做好仿制药研究工作是应该的。不是所有的品种都具备用体外去推断体内,这点事,每个人都明白。可是发布的,需要完成一致性评价的目录是根据“2007年前上市的”、“基药”、“口服固体”来确立的。
如果产品在国际上被明确分到了BCS的IV类怎么办?
也或者BCS的I类,明确可以免BE,但溶出四条曲线和原研不一样怎么办?
这种时候,即便企业愿意花钱上BE,那么BE的批准时间要多久?从申请BE到完成临床,这些时间会不会就让产品拖过了一致性评价期限,直接就被一刀切,被咔嚓了?
如果不做BE,刚好又被分到了IV类,而且曲线做出来是一样的……监管部门会不会认为这些产品就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呢?


4、补充申报
恩……我知道我不一致,我知道质量标准定得不好,我知道工艺应该改进了,我知道原辅料供应商该换了……请问您能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吗?如果可以,请问要多久?如果需要三年,需要我放弃市场,如果需要……算了,我还是不改了。
要对上四条曲线,比要整改容易得多。坦诚和改进的代价太大,臣妾望而却步。
监管部门在多个公开场合说了,要优化补充申报流程,请问啥时候出来?没出来之前,我到底认不认自己不一致呢?现在省局是要进行抽检的。抽检这件事……其实批次之间也有差异。有时候,企业真的觉得是玩骰子,靠的是运气。如果真的都抽检,由药检所一一判定,那么……大家的负担是不是太重了?顺便说一句,一直没有理解这件事为啥是中检院下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牵头,咱们不是有一个药品再评价不良反应中心吗?


实验好做,反正已经有各种方法和指导原则了。可是……参比制剂怎么办,比较结果如何判定,判定之后如何处理……真的一个考验情商、智商、财商的技术活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08: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源于,专业的领导是搞政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9-24 17: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研都退市了,仿制品还有啥搞头?

点评

商业行为很难说的。必然说原来一天三次的服药,现在人家出一天一次的控缓释了,但我们基药里还需要一天三次的品种怎么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4 17: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9-24 17: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syhorchid 发表于 2015-9-24 17:45
原研都退市了,仿制品还有啥搞头?

商业行为很难说的。必然说原来一天三次的服药,现在人家出一天一次的控缓释了,但我们基药里还需要一天三次的品种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9-24 18: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想得太多,车到山前必有路

点评

这个是正确的思路。  发表于 2015-9-25 09: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20: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变法未有不流血牺牲者,今日且从谁开始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4 21: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很好,国家局虽然今年改革力度较大,但是实质的进展还是慢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9-24 22: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好的政策还需要好的研究基础为依托,一致性评价进展落后于预期,原因固然很多,但是作为主导着的国家局应该要有有所准备,现在看来准备远远不足,只出了一个指导原则,其他都没下文,到现在为止还没正式公布任何一个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只有CDE的一个翻译日本的溶出度一致性评价的数据库。所以一致性评价真的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大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23: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女王一定是左脑更发达些,洋洋洒洒的文字就这么呼啸而出
一致性评价又是一场运动,不知道会不会取得预期的成效

点评

女王……我是丫头丫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5 08: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08: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w15252829511 发表于 2015-9-24 23:44
云女王一定是左脑更发达些,洋洋洒洒的文字就这么呼啸而出
一致性评价又是一场运动,不知道会不会取得预 ...

女王……我是丫头丫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5 08: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时候能够拨云见日,让大家清清楚楚的做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9-25 08: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国家从来说得都是“质量不低于原研”
而不是“质量标准不低于原研”吧
质量标准不等于质量

点评

是啊,而且是不低于,不是高于。  发表于 2015-9-25 09: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09: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做一致性评价真的还是很茫然,找参比制剂头都大了。。。

点评

查FDA的RLD 中检院可能不认 CDE应该是认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5 09: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9-25 09: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叶花 发表于 2015-9-25 09:03
我对做一致性评价真的还是很茫然,找参比制剂头都大了。。。

查FDA的RLD
中检院可能不认
CDE应该是认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5 09: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找到原研参比制剂的很好了,那些改酸根,片剂改胶囊的,怎么办?在哪去找原研?

点评

呀,我把这个问题漏掉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5 11: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09: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局明显是耍流氓的做法,只有清楚地认识到历史沿革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政策才是王道,而不是站在台上使劲挥大棒让企业为自己的执政错误买单;可以预见此项政策的执行必定是个无限次打补丁的过程,苦的还是企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1: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chrab11 发表于 2015-9-25 09:28
能找到原研参比制剂的很好了,那些改酸根,片剂改胶囊的,怎么办?在哪去找原研?

呀,我把这个问题漏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5 12: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寻找参比制剂的原则:1、原研品种2、原研已停产,寻找国际公认品种3、国际上无法寻找公认品种,重新开展临床研究
按这个原则,改剂型、改酸根的都要重新开展临床研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21: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姐姐,你为什么懂这么多,是我太屌丝了吗?

点评

赞同此想法  发表于 2015-9-30 14:3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23: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仲夏秋夜云 发表于 2015-9-25 08:06
女王……我是丫头丫头!

好吧,大姐姐,这样叫可以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30 12:3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