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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发] 一致性评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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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 09: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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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CH的参比制剂目录权威性如何,企业是否能直接引用?
二、向阿莫西林胶囊这种五六十年代开发的制剂,很难确认原研厂家,并且ICH成员国进口制剂样品其内容物中均混有少量颗粒,分析其工艺中应该有制粒的步骤;而国产样品目前主要采用直填式工艺,内容物为全粉末。(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简称KBN抗生素系列采用英国诺顿公司专利配方。该配方能保障药物进入体内迅速均匀地释放,高效快速地杀灭致病菌;KBN阿莫西林胶囊选择了独特的直填式工艺,该技术无需加入有机溶剂,无需对物料加热,高聚物杂质含量更少,确保药物充分发挥疗效。)采用粉末直填式工艺相对比五六十年代加热制粒合理和提高,这种情况下,粉末直填式工艺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厂家如何选择参比制剂?
KBN介绍:于1992年,由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KPC)与世界著名的跨国制药企业-美国爱华克斯公司IVAX CorporationIVAX)合资成立。2005年,全球最大的非专利药企业-以色列梯瓦制药工业有限公司(TEVA),通过并购IVAX成为 KBN的外方股东。
KBN阿莫西林胶囊工艺处方来源:1993年引进英国诺顿(NORTON)公司阿莫西林胶囊和干混悬剂原研配方
三、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原研企业为阿斯利康公司,于1987年在瑞典上市。因市场竞争激烈,原研制剂已经退出中国市场,通过电话和阿斯利康上海公司联系及多方了解,阿斯利康奥美拉唑肠肠溶胶囊也停止生产了。只有奥美拉唑肠溶片,不仅进口,国内阿斯利康无锡工厂有生产,但是其文号为“奥美拉唑肠肠溶胶囊 国药准字H20030412”,也就是说阿斯利康奥美拉唑肠肠溶胶囊名义上是胶囊剂,实体是片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何选择参比制剂?
四、阿奇霉素片0.25g 25万单位)原研企业为辉瑞制药,其大连工厂也有生产。阿奇霉素分散片0.25g 25万单位)也是基药品种,属于国内改剂型品种,分散片和普通片剂这两种剂型溶出度曲线存在明显差别。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何选择参比制剂?
五、辉瑞在国内生产的格列吡嗪片,从名字和其说明书判定都是普通片剂,不过听说其实际上是缓释片。请问其实际的剂型?普通片剂还是缓释片?
六、目前药检所系统在研究5个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知道其参比制剂能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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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1-12 09: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估计很少人能给你一个准确的答复,参比制剂的选择要国家认可,但对于原研已停产的药品或改剂型的药品如何选择也没有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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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12 09: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问题,上面在太极来太极去,烦的抽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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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 09: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参比制剂首选原研药品,若确实无法获得原研药品或有证据证明原研药品不适合评价方法要求时,也可以选用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作为参比制剂。====这是指导原则原话
参比制剂最稳妥的选择,其实就是到美国买,砖家一看“美国进口”,就算不是原研也是“国际公认”了,费用是高点,但比起几百万的BE费用算什么?不过说实在话,你问的几个品种充其量保留一个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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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 10: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致性评价问题中国医药贸促会已给国家局发出意见,估计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政策会有变化,继续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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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1-12 11: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砖家说法那就上临床证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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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 13: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四叶花 于 2016-1-12 13:23 编辑

参比制剂选定原则:
1.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
2.企业按照要求主动寻找参比制剂,备案后开展研究。管它呢,选一个能备案通过就可以了啊
3.参比制剂难于确认的,由总局征询专家意见后确定。
4.对尚未在国内上市的参比制剂,企业可按一次性进口药品申请程序办理,仅供一次性评价使用。应该还有一个一致性评价的细则出台吧?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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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14: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上意见,目前尚无确定参比制剂目录,还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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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13 10: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郑重声明


来源:中国药促会 2016-1-3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以下简称中国药促会),日前发现有人以中国药促会名义在搜狐媒体平台上发表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题为《中国药促会关于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同时新柳社岐黄谈、医研汇、大品种联盟和江苏省医药联盟等网站转载了该文章,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就此事件,中国药促会特发表郑重声明:

我会与国家有关部门就药品管理相关问题保持着良好的交流与沟通。但我会未就药品一致性评价问题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式行文。在此,中国药促会同时提醒凡刊登或转载我会文章的网站或自媒体,应登陆中国药促会官网www.phirda.com进行下载并验证,以免混淆视听并造成侵权。对于未经证实即刊登或转载标明为中国药促会的文章,中国药促会保留对涉嫌侵权的单位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

二O一六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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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13 10: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药促会关于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E药脸谱网 2015-12-31 17:17:58 阅读(879) 评论(1)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举报

  本文转载自有道云笔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我会在广泛听取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就仿制药和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下称一致性评价)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供参考:

  一、不将2018年作为基药口服制剂完成时限

  我国是仿制药生产、使用大国,仿制药在满足临床需求、保障药品可及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仿制药质量参差不齐,这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需要通过综合的手段逐步解决,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基本药物口服制剂一致性评价任务难度很大。主要面临四大难题:一是任务量大,520基药中有360多个口服固体制剂,2007年前批准的文号超过1万个,有的单个企业就有文号上百个;二是BE资源不足,从事BE研究的CRO公司和GCP机构数量有限,加之近期总局在严格核查临床试验数据, CRO和GCP机构都不愿意承接BE试验,并且报价已经提高到200万元以上;三是参比制剂等技术要求和路径仍不确定,企业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但无法实质开展工作。鉴于以上情况,同时也避免影响医药市场用药可及性,建议不将2018年底作为基药(2007年前获批)完成一致性评价的时限,将时间放宽到2020年,或者对届时没有通过评价的,采取冻结而不是注销文号,给企业足够的时间完成工艺改进、临床研究和审评。

  二、稳妥推进,通过标准提升分批解决遗留问题

  我国仿制药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标准不高和标准管理不到位,很多企业将检测指标合格作为产品合格的唯一标准。因此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应和标准提高相结合,通过五年一版药典改版和五年一次再批件再注册,分期分批清理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持续性提高药品质量。应鼓励企业向国际标准看齐,推动制剂在欧美国家开展临床研究和注册,对通过国际注册的品种豁免国内BE,减轻国内审评压力,同时也带动我国药品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三、改革BE管理,研究设立非医院的专业BE机构

  目前全国能够开展BE研究的GCP基地有限,无法承接超量的临床研究任务。此外,按照企业研发制剂的规律,一次性通过BE并不容易,需要有个工艺调整优化的过程。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企业在申报仿制药注册前,往往可以开展一些“预BE”研究,通过小样本的人体试验,初步判断工艺的可行性,而我国并无此管理机制。考虑到BE试验都是临床已上市品种和已知剂量,安全性不存在问题,建议借鉴国外经验,研究放宽对BE试验的管理,在监管到位的情况下,允许非医疗机构开展相关研究,这对于缓解当前GCP基地少的矛盾、提升BE研究质量有积极意义。

  四、其它具体意见

  (一)第四条“合理选用研究方法”,提出“原则上企业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评价,允许企业采取体外溶出度试验的方法进行评价。采用体外溶出度试验方法进行评价的品种,以后还应当采取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后续评价”。该条未明确企业做体外溶出度试验的必要性。

  (二)第七条“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及时纳入社保部门的医疗保险报销目录”,此条很难操作,因为医保目录是以通用名为准的;“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建议改为“药品集中采购中纳入和原研药同一招标分组”。

  (三)第七条“同一品种达到3家以上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在集中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评价的品种”,建议不设此时间限制,而是如前文建议分批解决。

  (四)关于参比制剂,建议尽快推出参比制剂目录,组织相关机构建立参比制剂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国内未上市的参比制剂,避免企业多头采购,浪费人力物力,也避免国家局重复进行同一品种的一次性进口的审批;尽快确定参比制剂备案的程序,包括企业或行业协会如何申报参比制剂。

  (六)关于BE技术要求。希望明确对于与原研品剂型不同的品种,如何进行一致性评价工作;一些品种是否可以豁免BE;对于不适用做BE,需进行临床试验的,是否要先申请做临床试验。

  (七)建议建立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的咨询平台,进行技术指导,使企业在遇到问题时可以有一个通畅的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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