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5924|回复: 97
收起左侧

[时立新(愚公)] 愚公“别裁”新版GMP第116条中的“独立复核”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1-10-17 08: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新版GMP第一百一十六条: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与欧盟 GMP规定完全相同
“独立复核”在这里应该指有一个独立的操作步骤,具体如何复核,在GMP中未提供明确要求。
我个人是从两种情况下来理解的:①有称量室,在称量时复核;②无单独称量室,配液前称量,复核。
第一种情况要在使用前(投料时)再次复核,复核形式可采用复核包装完整性和标有领用数量的标签内容,也可以同时增加计量方面的复核(投料时再次称量和量取)。第二种情况就没有其他说法了。称量复核记录设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证有可追踪性。
称量是起始工序,也是关键工序,重要的是要求复核人必须在现场,对环境、仪器状态、称量操作和记录过程进行观察或检查,确认无错误即完成复核。
    据许多同行讲,在国家局举办的培训班(本人从未参加过国家级培训)上,有多个老师针对第一百一十六条讲过:“称量复核是由其它有称量操作资格的人在原位或其它区域独立进行复核称量,再称一次。可以同一房间用同一秤来称”。简言之,“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
本人着实难以认同这样的观点,即使真是出自官方的要求,并不是培训老师的个人观点。
称量是否准确主要取决于称量器具的精度和人员规范的称量操作方式这两个方面。称量复核只能核实称量人员的称量操作行为是否规范和正确,并不能解决称量准确度的问题。
称量准确度取决于称量器具前期的校准正确,如果称量器具本身精度不够,校验不准,即使经过两个人重复进行二次的规范称量操作,表面上看两次称量重现了同一个数值,但结果照样是错误的。
我个人认为:在确保称量器具精确的前题下,称量人进行称量操作的同时,第二人在场确认所称物料正确(没有误称其他物料),同时监督称量人是否按称量操作方法规范地进行了称量,这足以认为是进行了复核
对称量是否正确的判别应掌握以下原则:
因为任何量器,都有一个精度值,若量器精度是0.01,那么最后一位的数值是估值,就算是同一个量器,同一个量值,两个人的估计都会有误差的。比如有的人估计21.03,有的人是21.05,这个是没有对错的,都可认为经复核,称量是准确的。只有当误差到了它的上一位准确值时,才可判定为称量有问题。
对物料的称量,转移,还是能少尽量少。这既费体力,也会造成粉尘飞扬、液料挥发,增加了物料损失、污染或被污染的机会。
如果“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确实是国家局的要求,请问:第二个称量时,是将第一次称量过的物料倒回原包装中,重复再操作一次呢?还是找另外一个容器存放呢?如果倒回去,污染了原来桶里面的物料怎么办?这一来一往的几次折腾,物料不会损失吗?如果遇到容易氧化、吸潮、降解的物料,经这么长时间的几次折腾,物料质量不会受影响?
认为第二个人再重复称量一遍才算是称量复核,这既不能完全解决称量准确性的问题,也太形式主义。是件不一定对减少差错有帮助,却肯定增加了物料污染风险的傻事。
在新版的GMP实施指南,原料药部分(P165~166)“D. 关键操作和第二人复核”中有这样的描述:
关键操作是指对质量有较大影响,实施后就无法返回的操作。公司应当以关键工艺参数为基础,来确定需要复核的关键操作。复核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来实现,不一定非要第二人现场复核
    关键的称量,量取或分装操作,这些过程应经第二人现场复核或遵照类似的控制手段如果没有类似控制手段,需要第二人现场复核,而不单单是事后针对记录复核。第二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操作的复核和记录的复核,操作的复核比如复核物料是否正确,投料是否准确,计算是否正确,其他的操作是否正确,记录的复核包括记录是否准确、完整
    这基本是引用了Q7中的内容,也从另一倾面反拨了“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的观点。
    从新版GMP“第二章 质量管理”的“第二节 质量保证”中“第八条(六)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可以看出:复核,是质量保证工作中,保证质量的手段方法之一。而“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好”永远都是质量工作追求的目标。质量保证并不是每项工作都要重复核实,并不是在没有把握一次性做好、有风险时,就通过增加重复操作来复核、增加人手和工作量来解决的。复核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差错,只要是能达到减少差错的做法,都应该被认可,并且要尽可能采用既符合法规又尽量简便、安全的方法,这才是关键。
若“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真是SFDA的官方要求,那就真得应验了“生命在于运动,GMP在于折腾”这句笑谈了。
注:
关于“独立复核”的问题,论坛同行曾发了两个贴子探讨此问题:http://www.chinapat.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299
http://www.chinapat.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88
本人查阅了许多同行发表的观点和见解(包括本论坛成员—谢咏在他负责的另一个论坛里对此问题发起的讨论),反复思考都无法接受“独立复核”就是“复称两次”的观点。虽然有许多同行说,这是好几次国家局举办的新版GMP培训中,专家们特别强调过的,但本人就是想不通“称量两次”对防止“差错、污染和交叉污染”有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因而特发此贴,谈了自已的看法。望同行参与讨论,拨本人之谬论,解本人之困惑。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2 收起 理由
了了. + 12 神马都是浮云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0-17 09: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往对于“复核”的理解、执行往往流于形式,现在对“独立复核”的要求,有实质内容。这种“折腾”还是应该的。

点评

你说的实质性内容是什么?请明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17 09: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09: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怀谷 发表于 2011-10-17 09:01
以往对于“复核”的理解、执行往往流于形式,现在对“独立复核”的要求,有实质内容。这种“折腾”还是应该 ...

你说的实质性内容是什么?请明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0-17 09: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可能发现存在的差错(包括物料种类的差错)。

点评

物料种类的差错,通过复核人在现场复核是可以解决的,没必要"复称两次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17 09: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09: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怀谷 发表于 2011-10-17 09:06
有可能发现存在的差错(包括物料种类的差错)。

物料种类的差错,通过复核人在现场复核是可以解决的,没必要"复称两次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0-17 09: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复称,如何发现差错?还是有必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0-17 09: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料种类都有可能差错,何况称量?原则上讲,任何事情都有可能产生差错,复核有必要。

点评

复核肯定是有必要的,这一点上我和你观点一致.但“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的做法我不理解,希望得到同行的明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17 09: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09: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怀谷 发表于 2011-10-17 09:12
物料种类都有可能差错,何况称量?原则上讲,任何事情都有可能产生差错,复核有必要。

复核肯定是有必要的,这一点上我和你观点一致.但“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的做法我不理解,希望得到同行的明示!

点评

我觉得大家太拘泥于“复核是否意味着复称?”这观点了,复核的方式有很多种如一秤称一次或一秤称两次复核甚至两秤个称一次复核,虽然不同的复核方式操作性与效果各不相同,但最终的目的是防止混淆与差错,像愚公说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18 10: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0-17 09: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一些事情原本很简单。。。。

点评

和没说一样!你是啥观点?“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的专家说法你是如何看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17 09: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09: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叶花 发表于 2011-10-17 09:35
呵呵,一些事情原本很简单。。。。

和没说一样!你是啥观点?“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的专家说法你是如何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1-10-17 09: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指南上,对特殊物料要求独立称量

我觉得所有的物料都独立称量实践上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必要的,当然做假是简单的

点评

“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的专家说法你是如何看的?NND,我就是想不通称两次的必要性,这样的操作,对防止差错、污染和交叉污染有什么实际好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17 09: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09: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1-10-17 09:50
在指南上,对特殊物料要求独立称量

我觉得所有的物料都独立称量实践上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必要的,当然做 ...

“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的专家说法你是如何看的?NND,我就是想不通称两次的必要性,这样的操作,对防止差错、污染和交叉污染有什么实际好处?

点评

教条吧 特殊物料我觉得是有必要,比如量很少的,无法通过物料平衡能反应的,毒性的、特殊管理的等 其它可通过复核、监控来进行复核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17 10: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1-10-17 10: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1-10-17 09:54
“称量复核就是复称,即称两次”的专家说法你是如何看的?NND,我就是想不通称两次的必要性,这样的操作,对 ...

教条吧

特殊物料我觉得是有必要,比如量很少的,无法通过物料平衡能反应的,毒性的、特殊管理的等

其它可通过复核、监控来进行复核的

点评

呆总说有得有理,不同的复核方式有不同的适用性,只要合理合法就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18 10:13
希望检查员同呆子同学一样明事理啊!  发表于 2011-10-17 12: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10: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1-10-17 10:02
教条吧

特殊物料我觉得是有必要,比如量很少的,无法通过物料平衡能反应的,毒性的、特殊管理的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7 11: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称两次的确是不合适,有可能物料经过转移后,本身就造成了误差。我觉得称量复核应该不只是复核重量对不对,而应该整个称量的过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10-17 11: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参加了国家局的培训,但没听到 复核就就复称的言论

关于复核,我想不能单单是复核称量这一点内容,如果复核人全程在场的话,没必要复称吧

另外,官方的文件只是指南,具体的还在于实际是怎么操作的。

点评

前段时间,在另一个关于"独立复核"贴子的讨论中,有几个同行说,这不只是一个专家的意见,而且还有培训录音为证!看来并非"道听途说"。 我就搞不明白了,这么这样解读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17 12: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0-17 11: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理解,复核是单独另外称一次不科学,也容易流于形式,即,造假记录。因为,一人称量,一人复核的称量过程包括了对物料的确认(品名、批号、规格、称量前数量等)、称量器具的确认、称量操作等所有活动,。一人称量,另一人记录并核对数量是比较科学的,一般情况是不可能派一个人专门去复核的,容易流于形式。
另:国家局的培训以外资及合资企业为标准,不具有中药制药企业代表性。

点评

:handshak观点一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17 12:00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豚鼠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12: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雨中行 发表于 2011-10-17 11:42
我个人理解,复核是单独另外称一次不科学,也容易流于形式,即,造假记录。因为,一人称量,一人复核的称量 ...

:handshak观点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0-17 12: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新版GMP“第二章 质量管理”的“第二节 质量保证”中“第八条(六)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可以看出:复核,是质量保证工作中,保证质量的手段方法之一。

这点是正解,复核不一定只是复称,如果衡器本身就是错的,那么复称有什么意义,复核应该是包括衡器本身的复核、物料的复核、量的复核,一连串的活动,所以,实际操作时,不可能第一操作人员做了一遍以后,第2个人又再做一边,且不说衡器的问题,物料也会有不同程度的波动(毕竟称量之后不是所有物料都是密闭封存)这时候怎么保证复核人的判断的正确性。

    说到独立,这个独立也可以理解为区别与前一操作人员的人员,实际情况也可以这样操作,一人负责称量,一人负责核对电子称读数(开始前由称量负责人,校准衡器),QA监控整个过程。
求指教,求批评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3 收起 理由
豚鼠 + 3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0-17 12: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我们的公司是这样发料的:仓库派一人到车间称量室发料,车间派两人进行领料,一人称量,一人复核。我觉得这个很好,首先是仓库同领用部门有发有收,即相互复核,其次车间内部有收有复核,再次三个人一起进行称量出错的可能性绝对比一个人称量,另一个人单独进行复核出错的概率低吧。
同意愚公的概念,“独立复核”不应是“复称”而是复核信息是否准确,即核对指令单、分料单同物料的信息是否符合。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豚鼠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4 19:1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