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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改”提升”?不要玩这样的文字游戏了! 中药人周老头儿于壬寅年夏末 前面说过,由于这一次给国家药典提意见,我是个领头的,而国家药监局和国家药典委到现在也没有正式出面给一个答复,所以,许多社会上的有关传闻会大都转到我这里了。传说很多,我在这组织一下,感觉比较靠谱的,陆续让大家来评论一下,也让上面的有关部门知道基层对你们的一些议论。我也只是说说,是否是事实,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一下。 比较靠谱的有一个传闻,那就是早先有人告诉我——上面领导规定了,最下一版药典标准的纠错不能叫“纠错”,要说成"标准的提升"或“提升标准”。 朋友说,由于需要纠正的错误太多,给上面知道了怪罪下来,受到处分的肯定不只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相当多的人都有份,所以大家都统一口径都这么说。 还有,由于纠错牵涉的面太广,在这种情况下,谁个牵头敢说出真像,必然会得罪一大帮人。国家药典委乃至局里的各位都不敢说话,能躲就躲得远远的。 大家统一口径“提升标准”。 这是我道听途说的东西,但是似乎很快就得到了证实。 许多省相关部门的有些同仁在私下都告诉我,他们“接到了提升标准的通知,大家心里都明白,所谓提升就是纠错。”纠错主要是针对我们这些“社会上”闲杂人等提出的那些问题和错误。“这个也叫标准的提升?真的让人啼笑皆非”。 呵呵:把237修改成23,是标准的提升? 把“阳萎”改成“阳痿”也是标准的提升? 给拉丁语的缩写补上一个小“.”拉丁语的标准就提升了? 把管花肉苁蓉Cistanch etubulosay换成蒙古肉苁蓉Cistanche mongolica就提升了标准? 这分明是李代桃僵,偷梁换柱,欲盖弥彰吗。以谎言去掩盖谎言只能造成更可笑的谎言,以错误去粉饰错误,只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些最浅显的道理,难道某些当官的人真的不懂吗? 药品标准是药品的最低标准,是低线。低于这个标准就是非法品,有可能让药品失去疗效或对人体造成伤害。国家药典委要提升中药的标准,言下之意就是难道就是—— 以往的中药标准疗效达不到或者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为什么要提升?? 毫无疑问,国家药监局要提升中药标准这个底线,唯一的理由就应该是现行的药品标准不安全或者达不到疗效要求!!我看到的正式文件中,参加提升标准的单位有好几十个,任务很重的。这么多中药材和饮片的安全和疗效都有问题,都要提升?!!!!这在我们搞药品标准的人看来,那就是天塌了…… 药典委和药监局的领导能承担这个责任吗? 有关药典错误问题的一些社会议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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