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83|回复: 12
收起左侧

中药粉碎机需要做清洁确认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9-15 11:23: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药粉碎机用饮用水清洁后需要做清洁确认吗?
确认什么项目?
还需要做活性残留检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9-15 11: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粉碎机为啥是饮用水清洗的?前处理阶段?

点评

洁净区用饮用水也行啊,主打一个省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9-15 13: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9-15 13: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个目视就行了吧,中药咋做活性残留?

点评

可以做toc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9-15 13: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9-15 13: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启番 发表于 2023-9-15 13:17
做个目视就行了吧,中药咋做活性残留?

可以做to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9-15 13: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凌羽&风之舞 发表于 2023-9-15 11:45
你的粉碎机为啥是饮用水清洗的?前处理阶段?

洁净区用饮用水也行啊,主打一个省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9-10 16: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想知道各位企业的中药粉碎机组,实际上是如何清理的,清理频率是多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9-27 22: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纯水清洗,目视检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9-27 22: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果是洁净区使用前洁布擦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0-14 11: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粉碎的药粉有没有微生物限度要求,如有,需用纯化水清洁后消毒剂擦拭,需要做清洁确认,一般区的设备做目视检查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0-19 15: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定好标准,做清洁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6 08: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好问题,我个人观点中药清洁验证做活性物质残留是典型全盘西化的无脑行为,当然个别特殊中药品类另当别论。

点评

难呀,真不知道咋做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 天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budbud 发表于 2024-11-6 08:28
这是个好问题,我个人观点中药清洁验证做活性物质残留是典型全盘西化的无脑行为,当然个别特殊中药品类另当 ...

难呀,真不知道咋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sunliwei528 发表于 2024-11-18 14:09
难呀,真不知道咋做了

再来检查你问问检查官,药店里还有超市里哪些替老百姓打粉的粉碎机,是不是也要他们做清洁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05:3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