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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3-10-9 01:50 编辑
98版GMP认证的硝烟尚未散尽,2010版GMP认证的战鼓已经越擂越急。酷似政治运动般得强制性GMP认证,搞得老板们点着有限的钞票发愁;累得制药技术人员身心疲惫。 带着“搞一次GMP少活一年”的深切感受,一个基层制药人“萎缩”在电脑前发呆:目前GMP的规定是否全盘适用于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为何出现多数药企不到GMP认证截止期不申请认证的局面?GMP到底给企业带来了什么?…… 这些本来不该是基层“草根”思虑的大问题,常萦绕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时时泛起一种对个人思考不吐不快的冲动。 一、GMP的规定是否全盘适用于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 国家在制药行业引入GMP,开拓了中国制药人的眼界,让我们对化学药制造有了系统而科学的认识,明晰了化学药产品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的科学方法,为我国化学制药正规化生产质量管理指明了方向,为我们生产的化学药品跨出国门,销往世界创造了初步条件。这一点,每个制药人都有切身体会。 然而,在中药GMP实践过程里,经常会遇到一些迷惑,让我个人陷入茫然和不解的思考中…… 在物料质量控制方面,化学药特别强调有效期(过期不得使用,而且是物料放置时间越短,越安全有效)。而对于中医药而言,我个人记忆中个别中药材却是宜用陈久之品。 许多同行可能都知晓《六陈歌》:“枳壳陈皮半夏齐,麻黄狼毒及茱萸;六般之药宜陈久,入药方知奏效奇。 陈皮须用隔年陈,麻黄三载始堪行,大黄必用锦纹者,不过三年力不全;医家不用新荆芥,木贼从来不用鲜,芫花本是阴中物,不怕如丝烂似锦。” 中医理论认为,中药的治疗作用,主要在于其气味。六陈药物在生用时气味都很强烈,有刺激性,服用时,有可能出现毒副作用。经过一段时间的贮藏(或炮制),这些毒副作用会减轻或消失。所以,古人从临床实践中长期体会才逐渐提出“六陈”学说。 当然凡属六陈的药物,并非贮存时间越久越有效。中药的作用在于气味。六陈药的药气强烈,服下以后有一定的刺激性,可产生副作用。贮存稍久,药气逐渐挥发,即可服用。如果无限期的使之陈久多年,反失药效。所以,陈久是有一定限度的。 以上可见,化学药和中成药在物料质量控制上必然是有区别的。 物料质量的优劣对最终生产出的产品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化学药制剂生产所用原料药均为单体,质量控制指标简明、清晰。因此,不论是对物料(单体)还是成品药质量控制标准都科学而明确。 而中成药制剂生产所用的中药材本身就是一个复合体,决定其质量的因素很多,如产地(地道药材)、采收季节(俗话讲:一月茵陈二月蒿,三月四月当柴烧)等等。 目前,我们控制中药材及中成药的质量标准已全盘“西化”,《中国药典》中对中药材的质量控制完全借鉴化学原料药的控制方法,其科学性和合理性个人以为值得商榷。尤其是其中“含量测定”项所检测成份是否真得是在中成药治疗中起决定作用的有效物质?应该是有疑问的,至少借鉴化学药的控制方法来控制中药质量是否真能确保中成药的疗效是值得深入思考的。 化学药与中成药本来就属于两个理论体系。我个人觉得:在化学药上我们应该全盘学习国外的方法,若在其中加入“中国特色”的内容(如新版GMP对质量受权人内涵的“再加工”)反而破坏其系统性和严谨性。 在中成药实施GMP过程中,应该在保持“中成药理论精髓”的大前题下,制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质量源于设计(QbD)”,设计离不开理论的指导。作为分属于两个制药理论体系的化学药和中成药,只有立足于各自理论体系才有助于正确识别对产品关键质量属性(CQA)有潜在影响的物料属性和工艺参数。 “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话好说,但真正做起来,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待续)
注:以上均为个人思考,本人坦言出来是为了得到同行的指点和明示,并非欲“标新立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