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药仙
收起左侧

有感石头老师工艺多品种生产工艺验证问题的帖子

  [复制链接]
药师
发表于 2014-5-5 11: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仙 发表于 2014-5-5 11:03
证明和确定有什么区别吗

“证明”已经“确定”的东西的正确性。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5-5 11: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侠来了 发表于 2014-5-5 08:15
走入误区了,多品种生产工艺验证的意义在什么地方。对于工艺来说都应该做工艺验证,不存在多品种还是单品 ...

恩 ,同意。
多品种生产的工艺需要考虑的应该是 共线交叉污染的问题
对清洁验证来说可能会更复杂,但是工艺验证,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就行。顶多来个持续工艺核实,工艺验证不是一次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11: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huigenghao 发表于 2014-5-5 08:28
期待药仙老师的回答,既然是讨论药仙老师是否可以说明一下,不要等到最后来总结,期待

1.工艺验证的核心 ...

不要用指南或者法规简单回答问题,应该明确这个工艺验证属于什么性质的验证,这么多产品共线对产品工艺造成什么影响,影响程度如何,是否可控,

点评

我感觉你的问题似乎已经算是清洗验证了。 工艺验证只是说现有的因素是否能生产出预期的产品,您说呢,还有工艺验证还有什么性质吗?有选择项吗?  发表于 2014-5-5 11: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5 11: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1、工艺验证的核心是工艺,关键确定工艺的合理性与持续稳定性。
2、工艺的属性是前期研究已经确认的,验证只是对前期参数的一个复核。
3、至于工艺验证的前提条件如厂房、生产线、公用系统等是在工艺验证前已经确认的,否则也不能进行工艺验证工作。
4、至于人员操作等是纳入工艺验证的一个操作项,是按经确认的SOP进行的。
5、风险是需要在工艺验证中是评估的,但不是确定验证范围,而是寻找工艺的风险点,关键的质量属性等再进行确认和排除、减小到可接受程度。
        不知以上理解如何,药仙兄。

点评

、工艺验证的核心是工艺,关键确定工艺的合理性与持续稳定性。 2、工艺的属性是前期研究已经确认的,验证只是对前期参数的一个复核。 3、至于工艺验证的前提条件如厂房、生产线、公用系统等是在工艺验证前已经确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5 11: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5 11: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5-5 11:15
1、工艺验证的核心是工艺,关键确定工艺的合理性与持续稳定性。
2、工艺的属性是前期研究已经确认的,验证 ...

、工艺验证的核心是工艺,关键确定工艺的合理性与持续稳定性。
2、工艺的属性是前期研究已经确认的,验证只是对前期参数的一个复核。
3、至于工艺验证的前提条件如厂房、生产线、公用系统等是在工艺验证前已经确认的,否则也不能进行工艺验证工作。
4、至于人员操作等是纳入工艺验证的一个操作项,是按经确认的SOP进行的。
5、风险是需要在工艺验证中评估的,但不是确定验证范围,而是寻找工艺的风险点,关键的质量属性等再进行确认和排除、减小到可接受程度。
        不知以上理解如何,药仙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5 11: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侠来了 发表于 2014-5-5 08:24
有点悲观了,“没有一个”说的太绝对了。不要说风险意识了,其实很多都在做工艺的正式的风险评估了。至少 ...

世上本没有绝对
连A级都不能保证绝对无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5-5 11: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仙 发表于 2014-5-5 11:02
不需要的为什么要做。

其实我很懒的。能不做就不做。

但是,第一百四十条  应当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录,并能以文件和记录证明达到以下预定的目标:
(一)设计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设计符合预定用途和本规范要求;
(二)安装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建造和安装符合设计标准;
(三)运行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标准;
(四)性能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在正常操作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够持续符合标准;
(五)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还有指南《质量管理体系》p51~65 咋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11: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4-5-5 11:10
不矛盾啊。
产品应有的正确的质量属性,是产品设计出来。
为了实现产品正确的质量属性,就需要工艺设计 ...

我怎么越来越糊涂了,还是没有搞清楚

点评

我也糊涂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5 11: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4-5-5 11: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仙 发表于 2014-5-5 11:26
我怎么越来越糊涂了,还是没有搞清楚


我也糊涂了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你自己决定

点评

产品应该是设计出来的,这是QBD的精神。即使原创药,经过了临床,再到注册,应该也是质量属性确定的。 所以我同意的观点,质量属性是产品预定用途所固有,而是通过工艺、设备等因素来实现的。  发表于 2014-5-5 12: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12: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5-5 11:20
其实我很懒的。能不做就不做。

但是,第一百四十条  应当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录,并能以文件和记 ...

老产品的验证可以做同步生产验证只在产品回顾里体现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5 12: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再怎么风险评估,也只能按品种进行工艺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5 13: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同意质量是设计出来的,验证仅仅是证明设计的是否正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13: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旅行客 发表于 2014-5-5 12:42
你再怎么风险评估,也只能按品种进行工艺验证

同意你的看法,但是怎么做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13: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懒懒 发表于 2014-5-5 13:07
高度同意质量是设计出来的,验证仅仅是证明设计的是否正确

别跑题,我们在讨论如何进行多品种老产品转移到新生产线时如何进行工艺验证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14: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4-5-5 08:10
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我个人认为每个产品都必须做验证,没什么好风险评估的

为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14: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侠来了 发表于 2014-5-5 08:15
走入误区了,多品种生产工艺验证的意义在什么地方。对于工艺来说都应该做工艺验证,不存在多品种还是单品 ...

本来复杂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被你们简单话了,多品种是现实存在的问题,是逃避不了的,所以我扔个鸡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5 14: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4-5-5 08:40
难道通过评估,有的产品可以不做工艺验证

评估不是最终手段
只是采取措施的一个补充而已
所以评估只是臣药
工艺本身才是君药
可不要君臣不分
主次不分哟

点评

评估只是验证工作的前奏,还没有进入正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5 16: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4-5-5 16: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5-5 14:40
评估不是最终手段
只是采取措施的一个补充而已
所以评估只是臣药

评估只是验证工作的前奏,还没有进入正戏

点评

可以说是前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5 16: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5 16: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学习一下高手论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5 16: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4-5-5 16:25
评估只是验证工作的前奏,还没有进入正戏

可以说是前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4 09:4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