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缺陷2项:
1、高效液相色谱仪部分检测数据可靠性存在问题:进样序列中的数据文件未能在系统中找到,如白芍(批号:160401),样品针(B3.lcd)和对照品针(A6.lcd)数据文件未在该色谱系统中找到;数据采集日志缺失,如白芍(160801、160701)、醋延胡索(160801)、浙贝母(Y161003)的含量测定未在数据采集日志中发现。(计算机化系统:第十七条)
2、未严格执行企业物料和产品接收、贮存、发放管理制度,部分物料帐、物数量不一致。①根据企业成品出入库手工台帐统计:2016年生产白芍10批次共8584公斤,2017年生产白芍2批次共2598公斤,用4批次白芍饮片数量878公斤投料生产麸炒白芍,2015年度结转白芍(批号:151201)997公斤,总计11301公斤;目前该产品已全部移库浙江康宁医药有限公司,从浙江康宁医药有限公司财务电脑统计出该品种己销售10618公斤,库存780公斤,总计11398公斤;二者数量不一致。②成品出入库台账示2015年结转白芍(批号:151201)397公斤,财务电脑台账示2016年度移库白芍(批号:151201)997公斤。③药材出入库台账示2015年度地黄盘存数量375.5公斤,2016年度记录上年度结转380公斤。④财务电脑台账示玄参(批号:170201)于2017年3月22日移库浙江康宁医药有限公司1204公斤,3月24日,查实该批玄参仍贮存饮片加工厂仓库。⑤账务电脑台账显示:2016年1月18日,饮片加工厂红票(浙江康宁医药有限公司向饮片加工厂移库)中药饮片4批次(藕节炭,15110I;炒白扁豆,15110l;煅瓦楞子,151101;炙黄芪,151101),成品出入库台账无相关记录。物料供应商的变更未经审核及质量评估,浙江康宁医药有限公司原药材合格供应商目录上仅有6家与浙江康宁医药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合格供应商目录(药材)上一致,其余10家供应商名称不一致。 (第一百零三条) (第一百零四条)
主要缺陷1项:
1、未根据验证结果确定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麸炒白芍工艺规程(编号:STP-SC-GYB003)设定炒锅温度140-180度,转速20-30转/分,约炒10-20分钟,但工艺验证时上述参数分别为180-230度,无转速要求,约炒8-15分钟,工艺验证报告中炒锅温度、转速与工艺规程不一致。(第一百四十九条)
一般缺陷6项:
1、岗位职责不够清晰,成品库出库复核人员为浙江康宁医药有限公司仓库负责人(练丽红)。(第十八条)
2、炙药锅(编号:YP一ZYG一022)车间现场无设备使用维护记录,之后企业提供了空白记录表,未记录清洁维护内容。(第八十六条)
3、个别薄层色谱检验原始记录为用铅笔手工画出,无法进行溯原。(第二百二十三条)
4、未与委托方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委托检验项目与备案内容不一致,如杭州创新中药标准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检测枸杞子中甜菜碱含量;与普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中的委托检验项目没有“性状”、“鉴别”、“水分”、“总灰”、“浸出物”和“含量测定”项目。(第二百七十八条)
5、麸炒白术(批号:1603Ol)批生产记录未设计并记录干燥的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中药饮片附录第四十四条)
6、企业根据《中药材安全性指标及PCR鉴别检验结果引用于中药饮片检验结果质量风险评估报告》(2015年9月23日),(1)将饮片甘草、黄芪引用原药材甘草、黄芪的“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检验结果,(2)饮片枸杞子引用药材枸杞子的“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甜菜碱含量”的检验结果,(3)饮片金银花、西洋参引用药材金银花、西洋参“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的检验结果,(4)饮片川贝母、乌梢蛇、蕲蛇、酒乌梢蛇、酒蕲蛇引用药材川贝母、乌梢蛇、蕲蛇的“PCR鉴别”的检验结果,上述评估结论缺乏具体数据支持;根据《中药材检验结果引用于中药饮片检验结果质量风险评估报告》,将所有饮片或者经过净制的中药饮片引用原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结果,经过切制的中药饮片引用生产该批的原药材的显微鉴别、薄层鉴别结果,引起的质量风险较小,可以接受,上述评估结论缺乏具体数据支持,未经过验证。(中药饮片附录第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