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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注册] 关于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电子申报表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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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2-18 15: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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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自有产品做补充申请。国家药审中心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电子申报表中机构1-5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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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8 16: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填写机构1药品生产企业,机构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其他根据实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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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8 16: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照此填写机构1与机构2,其他没填写,说是与证明文件及申报资料相应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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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8 16: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26.机构1-5:机构1是指具备本品生产条件,申请生产本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对于新药申请,尚不具备生产条件或尚未确定本品生产企业的,可不填写。对仿制药品申请及增加新的适应症的药品申请,必须填写本项。对于进口药品申请,应当填写境外制药厂商(持证公司)的名称。对于申请生产本药品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持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情况做出选择
机构2、3、4、5,对于新药申请,必须填写申请新药证书的机构,即使与机构1相同,也应当重复填写;对于增加新的适应症的申请,不必填写;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本项不得填写。仍有其他申请新药证书机构的,可另外附页。对于进口药品申请,如有国外包装厂,则填写在机构3位置。对于新药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在发给的新药证书内,将本申请表内各新药证书申请人登记为持有人,排列顺序与各申请人排名次序无关。对于拟变更后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即补充申请的申请人),填写机构2位置。对于拟变更后的受托生产企业,填写在机构1的位置。对于原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人,填写在机构3的位置。对于原受托生产企业填写在机构4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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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仙
发表于 2019-12-18 16: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套你们公司原来的注册申请或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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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8 16: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咋套?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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