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01|回复: 6
收起左侧

[分析仪器] 关于仪器分析的系统适用性的疑问,个人觉得药典的办法不是很合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8-20 16: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药典要求在液相色谱和气相色谱中需要做系统适用性确认后才能进行分析。
我有以下疑问:
1,除品种项下有要求外,系统适用性确认能否就用空白和对照品的实验结果来确认,不单独进行系统适用性溶液的配制和进样测定。往往很多系统适用性溶液都是用的对照溶液,当然另有要求的除外。
2,每次试验都需重复一次系统适用性试验是否有必要,系统适用性实验是为了确认分析系统是否适用于该方法,该方法已经做了方法确认或验证,本身已经可以说明该系统对于该方法的适用性,那么是否还有必要每次试验都再重复确认一次?毕竟会消耗大量时间和对照品。
3,我们的数据统计如果做的到位,能否用长时间线的数据统计来说明,主要是针对进样精密度这项指标。比如,本来每次系统适用性需要连续进样5次,能否改为我每次进样2针系统适用性溶液,做好统计表,将本次2针的数据与过往的历史数据进行合并计算,其实个人觉得如此更能说明系统的稳定性,比如我连续进样5针的系统适用性,同一浓度对照品,上次实验结果峰面积平均值1500左右,rsd 0.5%,   本次实验结果峰面积平均值1200左右,rsd0.6%,分开来每次系统适用性结果都很好,都达标,但是同一浓度的对照品,两次峰面积差异如此之大,系统的问题就不能体现出来,即便用“5+2“的进样方式。而如果我每次将此次数据与历史数据进行和比对和合并计算精密度或者回收率的话  ,  更能发现系统的稳定性问题和适用性条件,且不用进样次数太多。
4,系统适用性考察的指标按药典要求为    分离度   灵敏度   拖尾因子   塔板数    重复性,是否每次系统适用性考察都需要全面考察这几个指标? 仪器分析的目的无非含量测定和有关物质测定,如果是外标法计算含量或有关物质的杂质量,重复性的考察是必须的,如果我只是面积归一化法测有关物质或者有关物质的限度测定,那么还有必要分离度   灵敏度   拖尾因子   塔板数    重复性这些指标都考察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8-20 17: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根本没有理解系统是什么意思,系统是只你的方法 SOP 样品 溶剂 环境 人员 机器,单纯的方法叫系统,这不是搞笑吗?
确认的是你每次进你待测的样品之前这些都是没有问题,你得到的检测数据才是可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1-8-20 17: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你好好看看检测指南和检测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8-20 17: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好像不行吧,USP说的很明白

多肽药物法规文献译丛028-USP PF39(5)-色谱法的系统适用性要求概述.pdf

381.81 KB, 下载次数: 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8-24 20: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laifukun321 发表于 2021-8-20 17:03
你根本没有理解系统是什么意思,系统是只你的方法 SOP 样品 溶剂 环境 人员 机器,单纯的方法叫系统,这不 ...

谢谢指点,我理解狭隘了,不过我理解的系统也不是单指方法,我理解的是整个设备系统,更多指检测硬件对检测条件的适用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8-24 20: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逸清草堂 发表于 2021-8-20 17:17
我建议你好好看看检测指南和检测规范

好   我找来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8-24 20: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鼎飞丹砂 发表于 2021-8-20 17:53
你说的好像不行吧,USP说的很明白

我看看先,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9 16:5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