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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湿品合并后再干燥,是否属于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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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1-16 15: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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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GMP中:第三十一条 原料药或中间产品的混合:
(一)本条中的混合指将符合同一质量标准的原料药或中间产品合并,以得到均一产品的工艺过程。将来自同一批次的各部分产品(如同一结晶批号的中间产品分数次离心)在生产中进行合并,或将几个批次的中间产品合并在一起作进一步加工,可作为生产工艺的组成部分,不视为混合。



请教一下:
非无菌原料药,多个批次析晶离心后的湿品,合并后再进行干燥(采用的是锥形螺带干燥机)。
是否可以理解为“几个批次的中间产品合并在一起作进一步加工”?不将其作为混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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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1-16 16: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多个中间产品亚批合并后一起干燥,不算混合。如果是最后一步结晶湿品,很大可能会被认定是混合,个人认为最后一步结晶湿品严格意义上不是中间产品,它是成品湿品。当然,以前批准的这类工艺可能比较多(以前的审批没现在这么严格),现在想打这种擦边球可能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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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3-11-16 16: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视为混合操作,有什么 区别吗?
如果这个工序,不是混合,那么,后面还有混合工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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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1-16 16: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样合并干燥后就外卖市售的话,那就属于混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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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1-16 16: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是混合,首先是单批多次离心后合并进行干燥,是工艺的不一部分,不混合也必须干燥;然后采用的是锥性螺带干燥器,不是所有的物料都有混合的功能,如果底部及加热介质接触的物料无法采用螺带搅动起来(离心含湿量较大的物料),严格上都无法达到混合的功能,我认为定义干燥工序更合理。当然如果是多批干燥,并评价混合功能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按混合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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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3-11-16 17: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湿品要有中间体检测项目,合格后才能混合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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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3-11-16 18: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料药在“精制结晶前的混合可以不作为分批的依据;精制结晶后混合算是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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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14 15: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要进行产品混合验证,干燥过程不属于混合,设备性能只是干燥。不同区域都需要进行均一性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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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3-27 10: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混合,一般混合的话需要混合机进行混合,要做验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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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3 15: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K 发表于 2023-11-16 18:04
原料药在“精制结晶前的混合可以不作为分批的依据;精制结晶后混合算是混批”

老K正解,老K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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