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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立新(愚公)] 解读新版GMP第18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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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1-27 13: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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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2-11-27 13:49 编辑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不同品种和规格药品的生产操作,除非没有发生混淆或交叉污染的可能。
【条文注释】本条针对质量风险,提出控制要求,以预防可能出现的混淆或交叉污染。
【国外相关法规对照】本条与欧盟GMP要求一致(同一房间内不应同时或连续进行不同品种和规格的生产操作,除非没有发生混淆或交叉污染的可能)。
〖解读〗
    1、同一操作间同时生产:除非万不得已;且要在确保不会发生混淆+交叉污染时,方可同时进行不同品种规格的药品生产。
    2、有些区在设计时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最典型的是配料、灭菌。都是多个设备在一个生产场所。而生产是连续的,如果一定要执行一个生产现场不能同时有两个批,意味着中间必须停较长的时间。
    新GMP在生产管理这一章强调,在分隔的区域生产不同品种的药品,主要是讲对不同品种。采用阶段性生产方式也是防止不同品种的交叉污染。对于不同的批强调的是清场。我理解对清场而言,清场的对象不一定是一个房间,可以是一个房间的某一个区(当然应该有比较显著的分区标识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注:偶然看到这个版块竟然许久没人发贴了,特发此贴,若无它事,我会对新版GMP条款持续解读下去。但观点未必正确,欢迎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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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2-11-27 13: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出佳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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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14: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主要强调是发生混淆的风险,每个单位的情况都不一样,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自己的操作规程去规避这个风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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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7 14: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手药王 发表于 2012-11-27 13:52
又出佳作了。

不是啥佳作,是看到这个版块没人关注,咋也得把新版GMP条款解读完,你说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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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14: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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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7 14: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乐 发表于 2012-11-27 14:18
学习学习

最重要的是参与商讨,我"抛砖",是期望能“引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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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27 14: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如果一个功能间内有两项操作 比方说:混料&包装  当然操作的是同一批物料  是不是可以不用进行处理呢? 个人认为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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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1-27 15: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觉得条款本身就有问题,前面说了“不得”,后面又来个“除非”。是在玩脑浆还是在玩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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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09: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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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0 10: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就不要在同一房间生产两个品种。谁能保证绝对的无风险。尤其对固体制剂来说,风险就很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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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30 14: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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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2 17: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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