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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发] 变更内包材供应商的包材相容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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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9-3 15: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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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
口服液体制剂,新增规格的同时变更包材供应商,包材的材质均无变化,新增包材已经完成了登记并且状态为A
请问包材相容性研究需要做什么工作呢?
如果质量标准和检测结果说明可比,材质相同,仅供应商不同,请问是否可以做稳定性研究,不额外开展开展提取和迁移试验了?
非常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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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4-9-3 15: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金币

看变更指导原则 啊,
一般变更供应商,材质不变,属微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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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9-3 15: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材质不变  做个稳定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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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9-3 21: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口服液体制剂新增规格并更换包材供应商时,即便材质未改变,仍需要进行包材相容性研究。依照《上市药品包装变更等同性/可替代性及相容性研究指南》(T/CNPPA 3019-2022),确保包材的变更不影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即使质量标准和检测结果可比,也推荐进行稳定性研究来确认新供应商包材的适用性,保障药品安全。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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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9-3 21: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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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9-4 08: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想做相容性,起码得证明变更前后包材的材质及工艺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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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9-4 10: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口服液体制剂新增规格并更换包材供应商时,即便材质未改变,仍需要进行包材相容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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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9-4 16: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的回复!
相当于先做等同性评估,看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包材自己的提取吸附试验,这些已有资料比对
如果足够相似,那就不继续做药液的提取实验,开展稳定性研究支持变更
如果不能证明相似,那就老老实实开展相容性研究

当然这个所谓足够相似的限度在哪里,如果没把握,直接做个相容性更简单
就是要说服领导同意花钱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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