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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第二部分:厂房设施、设备、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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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21 09: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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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厂房设施、设备:
委托方:
① 提出对厂房与设施、设备、计算机运行系统、工作环境、共线生产、检验设施、仓储(特别是特殊环境)要求;
② 厂房与设施、设备等如有共线生产的,需进行可行性风险评估,提供共线风险评估报告,并注册人评审和批准特别是生物制品类、激素类、聚合酶链反应(PCR)试剂等
③ 厂房与设施、设备如发生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变更,经双方评估是否需进行再验证或再确认
④ 特殊环境如净化车间,是否满足条件的证实;是否提供第三方环境检测报告,周期。
受托方:
① 确满足要求奔进行厂房设施、设备验证或确认,使用、清洁、消毒、正常维护、维修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准或检定,确保其在有效期内使用。
② 厂房与设施、设备周期性再验证或再确认;如发生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变更报告注册人;必要时,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再验证或再确认。
③ 设备及工装:是否由委托方提供是,双方应对后期的使用、维护保养、贮存、维修、验证或确认、计量等做好约定。若提供,受托方应对验收做好规定。
四、文件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注册人:在原有的质量管理体系下,需增加:
① 受托方年度报告制度
② 受托企业的审核控制程序
③ 偏差管理程序(IVD
④ 变更控制程序
⑤ 质量信息沟通及处置的规定
受托方:
将双方合同及质量协议的特殊要求,以项目质量计划的形式体现作为原有质量管理体系的补充。
注册人:
① 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如产品注册证技术要求、工艺流程、原辅材料、中间品、包装材料、成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操作程序标签、说明书样稿、偏差处理(IVD)等(如是复印件,逐页加盖注册人公章);形成清单,交于受托方;双方签字确认,保留交接记录。
② 对委托方根据自身的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进行转换工艺文件、操作规程、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等进行评审与批准;
③ 对已发出的相关技术文件的变更、查阅、收回、保存期限、销毁等管理;
④ 就委托品种建立覆盖全过程《文件和记录清单》,职责分明,双方达成一致,避免由于职责交叉或职责不清,文件遗漏等,造成未覆盖规范要求的全部过程;
⑤ 与产品生产、质量有关的记录,包含监管部门的检查记录归档要求及期限,双方均应保管。
受托方
① 对于注册人转移的相关技术文件进行确认,登记造册,并附有保密的义务;
② 必要时根据自身的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进行转换操作规程、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等;并经注册人评审与批准;
③ 按照规范及委托方的要求,记录并保留相关的记录,包括监管部门的检查记录,提交委托方,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
④ 与受托品种有关的文件、记录的受控管理,复印、查阅、发放、回收、保管期限、销毁等;
⑤ 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的变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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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2-21 16: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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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2 09: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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