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575231000 于 2014-6-12 11:07 编辑
GMP第五十七条: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 条款解读: 其实可以概括为“仓储区有空间” 主语:仓储区 谓语:有 宾语:空间 状语:应当; 定语:足够的; 补语: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 “足够的空间”为偏正短语,重心在“空间”上面,后面的补语都是对空间的说明。 所以本条款重点在说明“空间”的问题,而不是说什么样物料和产品必须放在空间的问题。 实际应用: 本条款主要表明仓储区面积的问题:在设计仓储区域时候,要充分考虑空间的大小,可以有序存放相关的物品,做到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发生,同时要便于管理,包括环境管理、卫生管理、运输管理、虫害控制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 常见缺陷: 空间不足主要体现在: l 产品贮存过于紧凑、无法有效避免混淆风险; l 无不合格品区或退货区,或区域过于狭小,不便于有序管理; l 功能间共用,如召回和退货使用一个房间; l 辅料间共用,如危险品辅料与常规辅料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