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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名词】注册专员?注册受权人?
今天总局发布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很多人关心到了其中的“沟通机制”,而小妖出于职业本能,我只关心到了“注册专员”。
注册专员是个什么鬼?
看起来要对接CDE的项目管理人员。好吧,CDE有了项目管理人员或者项目经理。以前有没有这个职位?反正现在是有了。意思是监管部门和企业一对一。
那么注册专员代替了整个公司的注册思想?这样的人,只是一个专员?他至少是个总监吧?从整体沟通职能,作为企业和监管唯一的沟通窗口,他似乎和质量受权人的职责差不多啊?不知道以后会不会也上黑名单,负上连带责任什么的,比如说研发造假、临床数据造假,这个注册专员是不是要负责?还是说注册专员仅仅是个沟通联络员?
注册专员需不需要职业资格证?有没有培训?怎么培训?
小妖的理解,药监局希望企业只有一个沟通人,这样他们沟通比较方便。企业应该也希望如此吧,谁不希望人员稳定呢?可是……你抵不住人家生孩子、离职什么的啊。如果离职率高,还是一样会造成多人沟通,毕竟一个申报项目好几年啊,这好几年,企业一样面临更换注册专员的情况,如何保证交接呢?看起来注册专员这个制度是新的,而且要求不会低于质量受权人啊,至于法律连带责任……貌似也只是时间问题,肯定会出台吧。
各位RA,各位注册总监,想想这个职位谁做比较合适吧,如果有连带责任,这个职位应该发多少年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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