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药企,立案调查!
今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26号)》,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等8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生产的妇康片等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不符合规定原因较多,比如标示为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维生素B6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标示为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委托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杏苏止咳糖浆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等等。
名单如下(可点击浏览清晰大图):


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已有多家药企因生产劣药被重罚,有的还在集采中丧失挂网机会,值得各药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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